近日,臨漳縣人民政府正式批復,同意認定我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大二學生張書波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該青年學子不顧安危挺身救火的事跡在當地傳為佳話。
2026年4月1日下午,臨漳鎮王明寨村一處閑置老舊民宅突發火災。院內枯枝雜物堆積、緊鄰樹木,天干物燥之下火勢快速蔓延,極易連片起火,嚴重威脅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返鄉在家的張書波發現火情后,當即翻墻入院開展撲救,快速引水控火。濃煙烈火中他堅持搶險,手、背多處被灼傷,直至家人報警、村民趕來合力將大火撲滅,成功規避重大損失,經醫治后身體已無大礙。
事后,縣委政法委實地走訪核實火情、調取村委會證明,組織專項評審并在縣政府官網開展15天公示,全程無異議。根據《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張書波同志的行為完全符合見義勇為的認定標準,縣委政法委隨即向縣政府提交專項申報請示。
6月11日,臨漳縣政府出具正式批復,原則同意認定張書波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烈火見初心,危難顯青年。面對險情,張書波沒有絲毫退縮,以無畏逆行守護鄰里平安,用熱血行動詮釋新時代青年的責任與大義,讓見義勇為、向善向美的精神力量在青春里熠熠生輝。這份挺身而出的赤誠,是我院長期堅持以德育人的最好答卷,也為全體信工學子樹立了可學可追的身邊榜樣。